职位描述
审判辅助相关事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学历要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3.专业要求:本科为法学类或研究生为法学(一级学科);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常履职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文字写作能力;
5.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司法实务部门辅助工作经验者。
(二)不接受应聘的情况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受处分尚未解除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不符合相关任职回避规定的。具体详见《***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
6.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被录用情形的。
(三)工作地点
大成都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