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任职要求: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2. 有丰富的小提琴教学经验,及英皇、中国音乐家协会等高等级专业文凭;
3. 有英语能力者优先;
岗位名称:交响乐团教师
汇报人:交响乐团团长/音乐总监
岗位职责:
交响乐团教师是学校的正式教师岗位,在符合一般教师岗位职责(中外方分别符合有关岗位职责)前提下,还应该完成交响乐团的有关工作,接受乐团团长与音乐总监的领导,提供教育教学与演出的两大种类工作:
1.1交响乐团教师完成教务处和乐团安排的各类专业课教学任务。
根据每学期乐团学生的学习需求,在学校教务处和乐团的排课计划下,交响乐团各乐器专业教师应保质保量完成乐团学生一对一专业课、该声部或该门类乐器的小组课、学生合练课、学生集训或研学期间各形式教学、周六一对一专业课等教学任务。
交响乐团教师的授课时间为每个教学日的B9-B12(最后一节课至19:30),课时量为4节/日,即20节/周(包括每周五下午AB团的四节合练课),80节/月;学生集训或研学期间的课时根据当次的安排为准,多于或少于4节/日均不单独付费,超过合同时间的工作单独记作一般类加班。对于因乐器专业本身限制造成的课时量不够的老师,将在乐团和学校范围内安排相关工作补足课时,如安排乐团的谱务工作、乐团演出的经营与管理工作、乐团日常的教学宣传与监督工作、学校有关学生社团的指导工作等等。
交响乐团教师的授课标准、教务要求、文件准备均与一般课程相同,从校宝系统统一排课,并在校宝中记录学生学期情况和成长情况反馈给家长,学校成果不作分数或档次的成绩记录,只作文字性描述。根据乐团教学日历,对学生进行定期考核,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有关考核情况与提升建议,不作其他形式的考试或考查。
1.2交响乐团教师完成乐团安排的各类演出和排练任务。
根据交响乐团的演出日历或学校安排的各项演出(包括合奏、独奏等),交响乐团教师应按时、高质量的参加每次音乐会的排练、走台和演出,达到音乐总监提出的演奏水准,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演奏,并完成演奏前后的筹备与总结等环节。
对于外出类演出任务,交响乐团教师在保证演出质量的同时,应积极协助乐团团务和学校有关部门,对外表现出清澜山学校教师的风采。
1.3交响乐团教师参加学校和乐团举行的各种培训。
交响乐团教师的职业发展与专业能力提升也是清澜山学校非常重视的一项工作,不仅可以保障乐团的演出水准永葆高质量,而且对学生的专业教育也极为有利,能持续不断地带给学生最先进的演奏训练技巧和科学训练理念等。
交响乐团教师参加学校在开学初、PD日等专门举行的各项培训活动,由乐团团长选择其中与乐团教师有关的培训活动,例如课堂教学技巧、信息科技培训、教师师德培训等等,并要求达到学校对培训所提出的目标与期待。
交响乐团教师也参与乐团专门安排的培训计划,如童子军期间、开学期间、集训期间或研学期间等。乐团安排的培训不仅包括乐团教师的演奏技术培训与提升、演奏技术考核与监督、大师专家课等这里乐务培训,还包括有关教育教学方面培训,乐团教师按要求必须参加并要达到培训预期。
*此岗位办公时间为中午至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