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负责委托活动(委托/受托生产、委托检验等)技术资料(委托协议、转移方案、共线评估、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确认/验证、工艺/清洁验证、批记录等)的审核等;
2、负责公司自持及受托生产等涉及的药政,涉及的迎检统筹/组织/执行、缺陷整改的督促/缺陷报告的递交及相关GAPA的督促/关闭确认;
3、负责年度培训及年度总结的审核;
4、负责参与公司在研项目的管理机各类标准审核,确保流程符合药品质量体系要求;
5、负责公司自持及受托生产等涉及的物料/中间产品的审核放行及成品的放行(含出厂放行)审核,在产品放行前完成对批记录的审核,确保每批放行的产品符合相关法规、药品注册和(注册及上市)质量标准;
6、负责药品质量体系管辖范围内计算机化系统权限的审批;
7、负责本部门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岗位职责确定,新进、在岗人员的药品质量体系和安全的培训管理,使其符合药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8、负责公司级药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
9、负责参与药品安全委员会并行使相关职责,审核药物警戒体系文件,协助PSUR撰写和说明书更新工作,协助不良事件的调查;
10、负责GMP图纸和标签标识的审核。
岗位任职要求:
1、大专学历药学及相关专业,4年及以上同等岗位工作经验;
2、熟悉制药行业质量管理体系;
3、熟练掌握 GMP、相关法规政策;
4、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工作主动性和原则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