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一、选聘岗位及方式
(一)选聘岗位
财富管理与机构事业部上海业务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名。
(二)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为:负责长三角地区机构客户的服务和业务拓展,协调总部为分支机构提供专业支持与赋能,协同分支机构做大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并协同拓展机构客户,开发机构业务,提升机构业务占比和创收。
具体包括:对接长三角地区公募与重点私募管理人、同业机构等,开展公募基金与私募产品的代销引入工作,提升产品配置和保有规模优化代销产品商务条件,提升金融产品创收;组织分支机构的产品配置赋能相关工作;协同分支机构,为私募管理人提供综合服务;为机构客户提供金融产品配置解决方案。拓展服务长三角地区同业客户及其他机构客户。
(三)选聘方式
采取外部“公开选聘”方式。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具备基本的现代企业管理专业知识、意识和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严守合规风控底线。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一般应达到良好或同等考核级别及以上。
7.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出生于1980年9月30日之后)。
(二)任职资格要求
1.教育背景与专业知识:拥有金融、经济、管理或相关法律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证券交易规则、投资策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工作经验:在金融、证券或相关领域拥有至少8年的工作经验,其中至少2年应处于管理职位。熟悉长三角地区机构客户的需求和服务模式。
3.业务能力与技能:具备出色的业务规划、统筹和执行能力,能够制定并实施有效的业务发展战略。具备一定的市场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够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和客户需求。
4.领导力与团队管理:具备优秀的领导力和团队管理能力,能够激励团队达成业务目标。擅长跨部门沟通和协作,能够与公司其他业务部门有效配合,共同推动业务发展。
5.职业素养与道德品质: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诚信品质。能够承受工作压力,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的工作效率。注重细节,具备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6.其他要求:持有相关金融、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具备优秀的沟通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能力。
(三)不得任职的情形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不能任职的。
5.不符合任职回避相关规定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
7.其他不适宜任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