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1、负责在接到待遇给付申请信息1个工作日内主动对接报案人员或平台企业,及时指引其结算医疗费用、办理社会保障卡、享受职业伤害康复服务、申请伤残(亡)待遇,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服务。
2、负责每个工作日查看实时归集的已被确认为职业伤害的案件,核查其材料是否符合医疗费用办理要求,并主动对接职业伤害人员、平台企业或平台服务机构,对医疗费用报销结算、工伤康复指引、待遇核定等相关事项的办理进行宣传引导,对需零星报销职业伤害医疗费用的,应通知其提交完整的票据原件及病历等材料。
3、业务办理要求:
(1)医疗业务:对材料符合规定的,开展受理、录入和扫描,认真核对参保缴费、职业伤害确认等相关信息,按照“伤病分离”原则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有关就医、目录等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其中小额医疗费用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2)伤残业务:对已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的,1个工作日对申请人伤残等级信息的一致性,完成初审环节。
(3)死亡业务:对事故伤害导致死亡且被确认为职业伤害的,指引申请人待遇申报事项并核查材料,资料完整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死亡待遇的受理。
(4)其他:人社经办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重核并提出新的初审意见;
(5)对材料不完整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须补充的材料、材料提交方式和地址,同时对职业伤害人员再次就医的联网结算、协议机构服务、工伤康复宣传发动等提供指引。
4、负责做好案件移交、归档处理工作,并对需上报案件资料进行整理、复印
5、负责每天对处理的案件数据进行记录(受理日期、初审日期等)并制作台账,每月、每季度定期统计汇总报送给省级联络员。
6、初审完成以后,提醒属地人社复核人员进行审核。
7、确保业务办理工作的顺畅性、准确性、及时性。
8、根据人社需要,协助有关部门提供宣传培训支持工作。
9、妥善保管并严守处理文件、信息、视频等的保密规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